惨剧!一个动作致妻子命丧高速,丈夫跺脚痛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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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3日

沪昆高速江西横峰段

发生一起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

江西高速交警五支队民警

赶到现场后看到

一辆白色轿车四轮朝天

旁边有一名男子

边痛哭边直跺脚

地上还躺着一名女子

确认已经死亡

经询问得知

女子是该男子的妻子

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?

警方从李某所驾驶车辆的

行车记录仪中

找到了

导致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

强行变道

记录仪画面显示

当日下午16:33许

李某驾车以110km/h的速度

在车道上行驶

在距前方一辆大货车不足20米时

李某准备变道超车

而此时他的车头

刚刚超过左侧车道的

一辆黑色小车车头

结果在穿插变道时

车尾与黑色小车车头发生刮碰

李某的车瞬间失控撞向中央护栏

事故造成两车发生翻覆

黑色小车上共有四人

后排一人未系安全带导致轻微挫伤

李某的车上坐着他和妻子

妻子在剧烈撞击中不幸死亡

事故被媒体报道后

相关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

网友:

为了快两分钟,害了一条人命!

还有网友表示

自己也曾遭遇过类似

被强行变道超车的情况

如何才能安全地变道超车?

听听交警蜀黍怎么说

交警提醒:

提前开启转向灯,观察目标车道情况,确认与目标车道后方来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,且对方无加速超车的迹象后,迅速提速果断变道,并关闭转向灯。

来源:新民晚报(xmwb1929)综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、新闻坊、青流视频、网友评论

延伸阅读

女乘客高速上拿刀猛捅司机监控曝光:曾拿出刀反复看

9月8日,

湖南临湘境内京珠高速上,

一名从长沙打出租车去武汉的女子,

突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

将司机捅伤,

视频在网络热传

并登上微博热搜。

极目新闻记者从事发车辆所属出租车公司获悉,被刺伤的司机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救治。目前该女子已被警方控制。律师表示,该女子如果没有精神问题,大概率会被以故意杀人罪刑事立案追诉。

女乘客突然持刀猛刺司机

网传的出租车内监控视频显示,事发9月8日上午9时许,女子坐在副驾驶座。她突然拿起水果刀向司机后颈处连刺几刀,顿时冒血。司机立即将车停在路边,腾出双手抵抗,女子此时又试图用刀刺向司机,被其挡住。

视频截图

9日,湖南省高速警察局临湘大队民警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该事件已移交临湘市公安局处理。

9日下午,临湘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,经初步调查,9月8日上午,刘某(女,30岁,湘潭人)从长沙乘坐受害人张某(男,55岁,浏阳人)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武汉,在途经京珠高速临湘段时,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张某捅伤。目前,刘某已被控制。

网友热议反常举动

上述监控视频显示,女子在拿刀刺向司机前,曾拿出刀反复观看,在座位上环顾四周方向。随后,她调整坐姿,右侧身体向前移动,举起刀刺向司机的后颈部位。

这些反常举动引起了网友的热议。有人认为,女子是蓄意想要杀害司机;有人则认为,女子的精神看上去不是很正常。

另有网友不解,从长沙到武汉,300多公里的路程,女子为何选择了出租车,而没有选择高铁等相对更快、更便宜的交通方式?女子是否是蓄意所为?

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,从长沙南站到武汉站的高铁大多耗时1个半小时左右,二等座价格为164.5元;而地图软件显示,从长沙驾车到武汉耗时最短4小时10分左右,出行软件显示,两城之间快车计费预计为876.7元。

9日下午,极目新闻记者拨通了临湘市公安局电话。民警表示,除了已有的通报外,无法透露更多细节。

的哥处置方式妥当

9日下午,受害司机张某就职的出租车公司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8日事发后,临湘警方告知了此事,公司随后派了人员从长沙赶赴临湘。据他所知,司机张某仍在当地医院接受救治,身体情况还算稳定。他不清楚事发经过,也在等待警方进一步的调查结果。

这位负责人称,从网传视频中看来,司机的处置方式是妥当的。“车子当时在高速上,他首先把车停在了路边,避免了交通事故。事情发生后,他用车载定位设备报了警,处理得很好。”他说。

视频截图

有网友称,如果出租车内安装了防护栏,或许司机就不会出现这样的危险。长沙市出租车公司管理部门一名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目前长沙市出租车行业没有相关的要求,因为防护栏容易让后排乘客在急刹车时受伤,也让车内空间变狭窄。此外,随着社会文明提升,乘客袭击司机的事情减少,这也是出租车公司放弃安装防护栏的一个原因。

律师称女子精神问题是关键

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,女子刘某的家属在当地公安部门时曾表示,刘某精神状况与一般人有异。不过,这个说法并未获得临湘当地官方证实。

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付成晨表示,该女子在作案时使用匕首反复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,在经过制止后仍然继续疯狂地攻击被害人,明显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,因此该女子大概率会被以故意杀人罪刑事立案追诉。

付律师称,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,该女子作案前鬼鬼祟祟、左顾右盼,而且欲从长沙打车到武汉,其行为明显有异于常人,因此不排除其患有精神疾病的可能性。如果该女子经鉴定确实患有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,那么根据《刑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是无需负刑事责任的,但是可以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;在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

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梅表示,从目前警方通报及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来看,捅伤司机的女子可能涉嫌的罪名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。如果女子确有精神问题,则需要确认事发时她是否处于发病期,如果女子在事发(事实犯罪行为)时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,她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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