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4日,财经网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,《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正式印发。
规划提出,到2025年,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.5%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,居住证制度更加完善,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,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超过93%。“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”城镇化空间格局更加优化,福州都市圈、厦漳泉都市圈影响力、竞争力大幅跃升。中心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升,大中小城市发展更加协调,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,城市(含县城)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%。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,节约集约、绿色低碳的城市发展体系基本建立,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%。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,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。
到2035年,城镇化进入成熟期,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8%,城镇人口达到峰值,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完成,城乡人口有序自由流动,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。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成熟定型,福州都市圈、厦漳泉都市圈成为引领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引擎,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发展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,功能品质更加完善,宜居、韧性、创新、智慧、绿色、人文成为城市的基本特征,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。
规划明确,深化户籍制度改革。完善以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、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,持续放宽放开落户限制。探索实施促进城乡就业创业的落户政策,推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以居住证为依据,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。提高户籍迁移便利度,提升居住证申领、续签便捷化水平。鼓励各地政府提供更多与居住证挂钩的公共服务,提升居住证持有人城镇教育、就业创业、医疗卫生等服务实际享有水平。
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。建立健全以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,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,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。加大农业转移人口、城市低收入群体等住房保障力度,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,重点对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住房保障,对低收入群体实行应保尽保。
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。深入实施“大城关”战略,促进县城人口集聚、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,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。以县城为主、兼顾县级市城区以及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,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,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、环境基础设施、市政公用设施、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弱项,发挥10个县城建设示范县(市)带动作用。推动在有条件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。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、县域特色经济及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。支持沿海城镇密集带、山区绿色城镇带集中连片开发,按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共资源。健全县城建设投融资机制,更好发挥财政性资金作用,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。立足发展基础和定位,聚力主导产业发展,推动产城人文融合,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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